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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永川:检察建议推动处方药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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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药店店主了解处方药销售与电子平台使用情况
检察建议直指处方药乱象
这引起了永川区检察院的高度重视。永川区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吴军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开展了针对处方药销售的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2次监管会,组织培训1168人,组织辖区627家药店、165家诊所、51家医院进行了自查自纠。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460余家零售药店进行了抽查,对100余家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药店责令整改。”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
率先推行电子远程服务
除了积极整改以外,为解决执业药师缺口大的现实问题,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基层医疗服务,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率先推行执业药师远程服务和电子处方服务。截至7月底,该区已有380余家零售药店安装使用相关服务平台,另有120余家签订了协议。 据介绍,今后,永川区的药店零售药店对外销售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出具的处方,由执业药师现场审核或者通过平台上的执业药师在线审核,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对没有执业药师提供服务或者执业药师不在岗仍对外销售处方药,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7月30日,检察干警在永川区内随机走访了几家药店,发现均已开始使用执业药师远程服务系统。使用过此项服务的市民也表示,该系统方便快捷。
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院长龚放表示,永川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率先推行执业药师远程服务和电子处方服务平台,这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坚持民生导向,切实将保障药品安全作为服务民生的着力点开展工作。 “行政机关的依法履职,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也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保护好公共利益。”永川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钟德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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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答问|你是不是自愿签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我没有签拒绝书啊,我要认罪!
来源 | 永川检察、重庆法制报
文字 | 舒楚寒 图片 | 李柏阳
校对 | 张典斌、张博
责编 | 岑欣颖 审核 | 郝樊君